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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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         为了保持馆藏资源的完整和持续性,尽量减少书刊遗失、丢失、损毁对馆藏文献资源的影响,特制定书刊等文献资料遗失(丢失)、损坏赔偿办法,其相关规定如下:

    一、遗失书刊的赔偿

    (一)赔书刊

    1、读者遗失(丢失)借出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登记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原则上应以同版书刊进行赔偿,如果确实无法订购到同一版本书刊,经图书馆审核同意后可以相同作者且在同一出版社出版的新版书刊进行赔偿,用于赔偿的书刊价格不得低于原书刊的价格。赔偿的书刊应满足公众使用的要求,不得出现有损毁、污染、涂画、带有印章、缺页不完整等状况(关于损毁、污染状况的具体表述参见本办法的有关内容);另需加付3.00 元文献处理费用。

    2、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

    3、遗失精装本,不得以平装本赔偿。

    4、如无法买到原版本,经图书馆审核后以新版本取代旧版赔偿。成套多卷书如赔新版应赔全套,并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

    5、学位论文应在符合著作权法的前提下赔偿重新制作本。

    (二)赔款

    如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需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多卷图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遗失书刊的赔款计算方法,按出版印刷发行时间距当前时间的长短不同来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1、国内版(不含港、澳、台版)书刊:

    (1)(当前年-出版年)时间小于5年的书刊,赔款按原价的3 倍计算;

    (2)(当前年-出版年)时间达5年以上,但不足10年的书刊,赔款按图书原价的5 倍计算;

    (3)(当前年-出版年)时间达10年以上,但不足15年的书刊,赔款按图书原价的8 倍计算;

    (4)(当前年-出版年)时间达15年以上的书刊(不含2000年及以前出版的书刊),赔款按图书原价的10倍计算。

    (5)2000年及以前出版的中外文书刊,赔款按原价(或账面价)×2×(当前年-出版年)计算。

    其他特殊或珍贵馆藏资料由图书馆作特殊处理。

    以上赔书款计算,另需附加图书加工处理费3元。

    2、境外版(含港、澳、台版)书刊:图书原价按当前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价,再按国内版书刊计算方法计算赔款额。

    3、对于无法确定原价的图书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国内出版/ 印刷:书刊费100.00元+ 处理费10.00元;

    国外出版/ 印刷:书刊费1200.00 + 处理费10.00元。

    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单本图书、赠书、库存本图书丢失,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的2倍赔偿(书价部分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的2倍赔偿,保管费部分等同普通图书计算标准)。

    学位论文丢失,按书刊标准赔偿。学位论文原价(人民币)的确定方法为:

    赔款= 论文页码X0.2元(此处0.2元是参照复印收费价格定的标准)。

    单本(包括合订本)期刊,基准价格为该刊全年价格,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他期号的期刊。

    单份报纸,基准价格为该报季价价格,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季其他日期的报纸。

    若读者丢失或损坏的光盘在图书馆存有副本或存有备份、能够完整复制且复制盘可以正常使用,读者可以选择只交纳光盘复制费用(10元/片),由读者服务部工作人员负责委托资源建设部办理光盘刻录、还原盘标、还原条形码等复制加工工作,使该光盘内容复原并投入正常使用;若读者丢失或损坏的光盘在图书馆没有保存副本,也没有备份,或不能够完整复制、或复制盘不可以正常使用,则读者必需订购相同光盘赔偿,或按书刊赔款计算规定赔款。

    (三)逾期滞纳金

    2019年以后出借的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登记和赔偿手续;如果遗失书刊未及时到图书馆进行登记,借期已逾期的,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缴纳逾期滞纳金。

    (四)退款

    若在赔款后一周内找回原书,可持原书刊和赔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同时从赔款之日起计算并交纳逾期滞纳金。超过一周不予退款。

    二、损毁、污染书刊的赔偿

    损毁、污染馆藏书刊应按损污程度进行赔偿。损污严重无法继续正常提供公众使用的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

    (一)损毁书刊

    损毁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卷曲、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散页、裂脊、断封、裁割等状况。

    1、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但可清除、覆盖、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其损坏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精装封面断裂,赔偿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

    3、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不可清除、覆盖、粘合,或虽可清除、覆盖、粘合但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4、书刊被裁割(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按盗窃图书进行处理。盗窃书刊的,应当加重赔偿。

    5、损毁书刊上加工所附贴的各项标签、条码等,按每个2.00元进行赔偿。

    (二)污染书刊

    书刊的污染是指:书刊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毒性)所接触,以致出现异色、异味和/ 或发生皱褶或其它形变。

    1、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其浸染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覆盖,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2.00元/页进行赔偿。

    3、除前两条情况外的其它污染图书均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三、书刊赔款交纳手续

    1、由图书馆读者服务部负责开具收款收据单,所财务处负责收款(具体由所财务处办理)。开单人根据书刊赔款金额开具一式四联的收据单(四联分别为存根、财务、收据、回执联),将其中的财务、收据、回执三联单交赔书人去所财务处办理交款手续,财务处收讫赔书款后,留存财务联记账,收据联交赔书人留存,回执联交赔书人送回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

    2、赔书人交清书刊赔款后,将其中的回执联交回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前台当班人员收到财务已收讫书刊赔款的回执联,经核对无误后,给赔书人办理还书手续。

    3、由图书馆读者服务前台当班办理人员,将已交清赔款及办妥还书(赔书)手续所对应的遗失或损坏书刊,在图书管理系统中作丢失处理,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到账簿表单中。

    4、读者服务部按月定期将登记表和对应的书刊赔款收据回执联送交资源建设部,供核销馆藏图书用。

    5、所财务处所收书刊赔款,全部归入图书资源采购经费项目,作为图书资源建设费用于订购书刊。

    说明:本办法于2019年7月制定核准执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